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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给“上帝”一份诚信足矣

2016-03-15    来源:大化县政协 作者:沈向农    点击:983次
   
        今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二年。据媒体透露,随着猴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益临近,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活动,国人充满期待。
        回首往年,每逢此时此际,反“假冒伪劣”的宣传、咨询和焚烧“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又开始“报端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街头路边有标语”……这些“整合人财物集中活动”年年有、年年见,仍年年有,人们腻了,烦了!都说消费者是“上帝”,“上帝”均渴望今年的“3.15”,商家、生意人和有关部门变得实在一些,能给“上帝”一份受用的礼物——“诚信”,足矣!
        诚信者,诚实、守信用也。这是做人之本,为官之道,更是商家、生意人为顾客、为自已应固守的底线。然而,虽不能说如今是 “天下熙熙,均为钱往;天下攘攘,皆为利来”,但举目望市场,诚信“影”安在?据报刊、电台、电视台和 “内部文件”披露:近年来,在商品经济市场空前繁荣、活跃的同时,“假冒伪劣”商品也充塞市场,而且也逐渐形成了一股黑色狂潮,来势汹猛,愈演愈烈,防不胜防,屡打不绝。且不说人人皆知的“鹤顶红”、“毒奶粉”事件,还有毒死人的酒、冒牌盗牌的香烟、木薯粉做的药片、稻禾不抽穗、瓜藤不结果的种子、无效的尿素、杀不死虫的农药、冒热气的冰箱、不凝固的水泥、蚀烂皮肤的化妆品、垃圾充的棉胎、让大批学生拉肚的米粉、豆浆、糖精加色素兑成的“高级饮料”、爆炸的手机、电视机,还有宰客的“黑导游”、强卖强买的黑店和霸王条款;2015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某厂商双效炫白牙膏因做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今年3月11日,吉林市工商局集中销毁收缴的建筑及装饰装潢材料、家用电器等四大类共计309件假冒伪劣商品……造假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种类齐全,唯独缺少的是“诚信”!
        “人无信不立”,此乃至理名言。三国赤兔马以死报关公的故事,最能给人以启迪:该赤兔马生于西凉,阴错阳差被董卓所获,因董卓无信,杀少帝、卧龙床,赤兔马深恨之;董卓被杀,此马后被人送与吕布。吕布最无信,为荣华富贵,为貂婵美色而刺董卓。赤兔马以侍吕布为“平生之大耻”,后曹操把它赠与关公。关公乃诚信之人。后关公遇难,赤兔马在东吴马忠处绝食数日,以死报答关公。杀害关公的“罪魁祸首”孙权,也被赤兔马的“重诚信”所感动,“令厚葬之”。马能如此重诚信,而食五谷的人呢?
        毋庸讳言,如今的人们,似乎不太明白诚信的可贵。在一些人眼里心里,“诚信”是“傻冒”,是“痴呆”,是“笨瓜一个”,是“脑进水的人”。他们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蜗角功名而耍手腕、而削尖脑袋;一些唯利是图的商家、生意人,不顾别人的死活,在“保护伞”翼罩下,制“假”、售“伪” 、贩“冒”、销“劣”。为多捞几个铜板而不择手段,尔虞我诈,良心被鼠咬狗叼去了,诚信荡然无存。其实,靠欺诈发“财”,这“财”是不义之财。你得到它的时候,你已离破财、失财、破产不远了,甚至有牢狱之灾。君可知否:“越奸越巧越发穷,奸巧发财天不容”?你搞“假冒伪劣”,只能让你得“财”而高兴于一时,但没有谁再上你的第二次当了。都说“顾客是上帝”。上帝发怒了,你还有好日子过吗?相反地,“诚招天下客”, “诚有天下客”。只有诚信,你才有朋友,你才揽得回头客,你才能真正实现“生意更比春意暖,财源胜过水源长”。
        关公诚信赢得赤兔马,商人诚信可以赢得天下千千万万消费者――赤兔马的故事最可借鉴。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阐释了今年“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今年是猴年,猴子机智、活泼、敏捷、开放,手脚灵活,善于模仿,但重利,独占欲强。猴年“3.15”来临,我们应该借鉴赤兔马的故事,学习猴子机智、活泼、敏捷、开放、手脚灵活、善于模仿的好品格,拚弃它重利、独占欲强坏习惯,诚字为先,有“消费者优先”、“诚信、公平、法治”的理念,诚实经营。“上帝”不图你作多大贡献,能给一份“诚信”,让消费者真正能“新消费 我做主”。足矣!  (沈向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