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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努瑶“祝著节”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2019-03-25    来源:沈向农    点击:1307次

布努瑶“祝著节”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沈向农
     
         “祝著节”是布努瑶族传统的重大节日,是我瑶族自治县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将“祝著节”设为自治县法定假日。然而,大化瑶族自治县于1988年10月成立至今,为“祝著节”立法之大事一直悬而未决。在此,笔者从“祝著节”入法的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基础条件、兄弟民族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
       一、“祝著节”的前世今生
       布努瑶除了过与汉、壮等民族一样的节日,如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之外,还有一个独有的节日,即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的“祝著节”。 “祝著节”,以前称为“达努节”,亦称祖娘节、二九节、盘古节或瑶年,1986年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瑶族人民意愿,将此节日名称改为“祝著”节。它是布努瑶族人民隆重的节日之一。
       从《密洛陀古歌》这部史诗中,我们可以了解这一隆重的节日的前世今生,看到布努瑶族这个中国一个古老民族节庆文化发展的脉络。从这部史诗中,我们了解到布努瑶与密洛陀的关系。布努瑶的民间传说中认为,农历五月二十九日这一天,是人类的“始祖娘娘”密洛陀的诞生日。瑶族先辈称密洛陀为创造万物的天神,是瑶族人民生产、生活的保护神。在传说中,她每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凡来巡视瑶族的各家子孙,带来幸福与吉祥。这一天,家家户户各必备甜酒,烧香点烛,甚至杀母猪、宰肥羊来敬奉她,祈求密洛陀保佑族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在祭拜祖先后,男女老少便换上民族特有的“五色衣服”,点火炮,敲锣打鼓,吹奏唢呐、举行聚会宴饮,欢唱“笑酒歌”、跳铜鼓舞、对唱山歌、斗鸡逗鸟、板鞋竞走、打陀螺,射****等,并齐诵《密洛陀》,长歌不断,彻夜沸腾。这些场面壮观、热闹红火的活动,自古至今,经久不衰,彰显深厚的节日文化底蕴。年复一年,逐渐形成布努瑶独有的节日――“祝著节”。节日庆祝活动一般从农历五月二十三日开始,直到五月二十九日结束,历时7天。漫长的岁月,演绎着源远流长的布努瑶传统节庆文化。
       布努瑶族有独特的生产、生活、服饰、语言与节庆活动习俗,他们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万物。“祝著节”在布努瑶民间已传承了两千多年,岁岁年年,久盛不衰,究其原因,除了它原有的庆祝、娱乐或祭祀功能外,还具有满足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增进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的作用。成立于1988年10月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居住有布努瑶10多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约22%,占全国布努瑶人口的四分之一。16个乡镇均有分布,呈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全县布努瑶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都过“祝著节”,其规模和隆重程度,不亚于汉、壮等兄弟民族过的春节。“祝著节”,是大化布努瑶族的代表性盛大民族节日。,
       二、将“祝著节”设为法定假日的意义
       为“祝著节”立法,规定节期、规模、投入、休假和民族特殊福利待遇等,可以让节庆文化保护传承有法可依,放大民族文化标志,让庆典程序合法化,让全县各族人民特别是瑶族同胞,沐浴党的民族自治政策的光辉,增强民族自豪感。
       (一)从政治的角度看:
       1.把民族的“根”留住。我县是瑶族自治县,以布努瑶民族为主体。布努瑶民族有自己的文化积淀和民族之魂,这是民族的“根”。而作为一个瑶族自治县,应该把自己的文化积淀和民族精神发扬光大。毋庸讳言,随着时代的文明进步、各民族的融合、同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流失,我县的瑶民族特征,己逐步退化,瑶族自治县标志性的文化渐渐消失。而传统的民族节日“祝著节”包含了民族积淀已久的深厚民族精神。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将民族传统节日设为法定假日,放大民族文化标志,把“根”留住。
       2.增强民族自豪感。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将“祝著节”定位为法定假日,政治符号的影响被放大,体现出党和政府对政治文化的确认、对全县各族人民的人性化关怀。能使全县各族人民从自己的节日中,沐浴党的民族自治政策的光辉,从中享受到民族自治政策的好处,从而体会到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民族关怀。同时也有精力、有时间去参与民族文化活动,可以提高人们对传统节日的重视,和对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更会使全县各族人民,特别是年轻人了解民族历史和传统文化,让瑶胞有民族自豪感,从而激发出积极建设家乡、发展瑶山经济、社会、文化的热情。
       3.重拾民族团结的传统优良风尚。节日是我们传统优良品德的载体。传统节日多因农事形成,它的内容也多以协调人际关系、处理人际交往为主。我县以布努瑶民族为主体,还有壮、汉、苗、满等11个少数民族。多民族的交往、交流与沟通,主要还是通过传统节日的聚集、接触、联谊来实现的。因此,传统节日“祝著节”设为法定假日,无疑是加强传统道德重建的重要工程。
       (二)从文化生活的角度看:
       1.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节日作为一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它们,对于瑶族传统文化的长期传播,从而树立起布努瑶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乃至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地位,提高人们对瑶民族及其文化的认同感,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本身就是保护这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有利于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节日蕴含着民族生活中风土人情宗教信仰和道德伦理等文化因素,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长期积淀。国家或区域自治地区把民族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假日,并有序、健康地开展节日文化活动,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宣扬民族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发掘传统文化积淀,促使传统文化健康有序发展。
       3.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庆祝民族节日,是民族文化的集中展示,是民族情感的集中表达。透过民族节日与习俗,我们可以领略不同民族文化的韵味,可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三)从法治的角度看:
       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可以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文化保护传承和节庆文化活动,是依法行事而非随意安排或出于长官意志;可以让广大干部群众意识到党委政府对自治县瑶族传统节日庆典是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是极为重视的,是真正把民族节庆文化作为积淀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展示民族风采、增强民族凝聚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来看待,而并非是可有可无的;同时,从民族传统节日庆典程序上考虑,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可以让节庆文化保护传承有法可依,让庆典程序合法化。
       三、将“祝著节”设为法定假日的法律依据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凡属少数民族习惯之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放假办法,其中有相关内容。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是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将壮族“三月三”作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的(据2014-3-27广西日报、河池日报)。
       四、将“祝著节”设为自治县法定假日的条件己经成熟
        “没有民族传统节日,就没有民族文化的大汇集、大扩散、大传承。”我县作为中国14个瑶族县中的一员,“祝著节”节庆文化的探索研究和实践从未间断,经过多年的挖掘、改造与传承,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大化县委、县政府认识到,祝著节是布努瑶文化和身份的重要标识,反映着布努瑶人民的思想和情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博大精深的布努瑶祝著文化,提高“祝著节”节庆活动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采取措施,首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认知感和民族自豪感。其次,在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祝著节”品位和价值,为“祝著节”入法创造条件。
       为打造民族节庆文化品牌,充分展现瑶族民俗风情和文化魅力,推进“文化强县”战略的深入实施,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弘扬民族文化、打造节庆品牌、促进大化发展”为出发点,每年精心组织举办布努瑶祝著节庆祝活动,为群众献上一道道美味可口的民俗文化大餐,布努瑶节庆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特别是从2011年起,县委、县政府把祝著节庆的主会场搬到了县城,同时在七百弄、板升、雅龙、江南、百马、北景、六也等七个布努瑶主要聚居乡设立分会场,采取“1+7”的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同期举行活动,内容主要有敲铜鼓、跳铜鼓舞、吹奏唢呐、唱始祖歌、对情歌、赛陀螺、射弩、斗鸟、斗鸡等,丰富多彩,极富民族特色,营造了节日良好的社会氛围,彰显民族节庆文化。
       我县“祝著节”庆典活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民办到官办,再到官民同办。节日文化活动也与时俱进,越办越好。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内容越来越丰富多彩。“祝著节”本身,除了它原有的庆祝、娱乐或祭祀功能外,还具有满足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增进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的作用。
       经过多方的努力,大化瑶族自治县布努瑶“祝著节”品牌,在2013中国节庆文化发展论坛美丽中国·品牌节庆榜发布会上,被授予“美丽中国·品牌节庆”称号。这,为布努瑶节庆文化的发展锦上添花,也为我县将布努瑶“祝著节”入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兄弟民族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一)自治区把壮族“三月三” 作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做法略)。
       (二)兄弟瑶族县的的做法和经验
       为瑶族传统节日立法工作,全国14个瑶族县都在探索和努力。在这方面,近的有巴马瑶族自治县,远的有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走在了前列。以乳源瑶族自治县为例:该县在2009年修订《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时候,把瑶族传统节日立法纳入其中。《条例》第七章“民族关系”第六十一条规定:“自治机关尊重各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传统文化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活动。每年农历十月初一日是瑶族的传统节日“十月朝”,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2天。适当发放民族特殊福利……”获当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当年9月1日起施行。
        六、将“祝著节”设为自治县法定假日的建议
       经过对“祝著节”入法的重大意义、法律依据、基础条件、兄弟民族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为“祝著节”立法,大有必要,且条件成熟,切实可行。为此建议: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大化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增补“为布努瑶族传统节日立法”条款,将布努瑶民族传统节日“祝著节”设为自治县法定假日,让节庆文化保护传承和庆典活动有法可依。
       具体措施:参照自治区把壮族“三月三”作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和兄弟瑶族县的的做法和经验,规定节期、规模、投入、休假、民族特殊福利待遇等。明确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为我县布努瑶族的传统节日“祝著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2天。投入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活动。适当发放民族特殊福利等。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